苏教基[2012]2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珠算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发挥珠心算教育的功能,扎实推进珠心算教育实验,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挥珠心算教育提升少年儿童智力、增强竞争意识与意志品质等非智力潜能的作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学生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
二、定位目标
将珠心算教育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内容,列入小学数学课程改革实验。按照“以点到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原则,2012年在每个县(市、区)遴选1所小学作为实验学校,在实验学校一年级学生中开展珠心算教育实验工作。通过实验学校示范引领,逐步扩大到二、三年级学生和区域内更多的学校,基本形成包括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计划与方法、师资培训、教学研究、质量评价等在内的具有江苏特色的珠心算教育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对珠心算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实验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珠心算教育实验。教育督导部门可把珠心算课程开设情况纳为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教育评估部门可对实验情况、教育教学效果进行必要的评估。
(二)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珠心算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珠心算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自2012年暑期起,省里将通过分级培训的方式开展全省珠心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研室、省珠算协会共同负责各市、县(市、区)教研室小学数学教研员、省级珠心算骨干师资培训工作,同时结合新课程标准推进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资培训工作,逐步将珠心算教育教学能力列为小学数学教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各地也要有组织地开展珠心算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三)各地教研部门要把珠心算教育纳入小学数学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安排教研人员研究小学珠心算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珠心算教学工作。定期组织珠心算教师开展理论研究、论文教案评比、课堂教学观摩与比赛以及教学研讨与交流等多种形式的珠心算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以提高珠心算的教育教学水平。珠心算日常教研活动既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数学教研活动结合进行。
(四)各实验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珠算协会等部门的珠算、珠心算教育专业人员根据小学珠心算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珠算、珠心算。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珠心算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实验教师应率先努力学习珠算与珠心算知识,提高对珠心算知识的认知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从而带动全体小学数学教师珠心算业务水平的提高。
(五)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各市、县(市、区)教研室、珠算协会、实验学校要开展珠心算教学成效的跟踪调研与评估。鼓励珠心算教师撰写珠心算教育教学论文,积极向有关小学教育教学报刊投稿。各地要对实验学校进行相应的评估考核,省对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也将进行评估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珠心算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小学教育教学、课程改革、课堂教学等许多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加强全省珠心算教育实验的组织协调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成立了江苏省珠心算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金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建平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马 斌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沈益锋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鞠文灿 省教研室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陈国忠 省珠算协会秘书长
成 员:徐泰来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蒋云涛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董林伟 省中小学教研室副主任
王 林 省中小学教研室小学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珠心算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泰来、陈国忠同志兼任,成员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研室及省珠算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组成。
全省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可设立相应的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全省珠心算教学资料及教学具由省集中采购、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相关教育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时,省级层面骨干教师的培训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现有专项培训经费中安排列支。开展珠心算教育所需其他经费由各市、县(市、区)安排,确保全省小学珠心算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科学合理安排课时。小学珠心算教育主要通过有关课程与活动开展。我省珠心算教育实验,主要采用与小学数学融合的方式,结合小学数学课程相关内容进行,各地也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适当安排课时开展活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2年7月18日